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13條 法規: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品種權之申請 第13條 前條品種名稱,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一、單獨以數字表示。二、與同一或近緣物種下之品種名稱相同或近似。三、對品種之性狀或育種者之身分有混淆誤認之虞。四、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