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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種子檢查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辦理取樣之收費基準如下:一、申請國際種子檢查協會種子檢驗證,取樣樣品五件以下者,每次取樣費用為新臺幣一千三百元;超過五件者,每增加五件以內加收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二、申請一般種子室內檢查,取樣樣品十五件以下者,每次取樣費用為新臺幣一千三百元;超過十五件者,每增加十五件以內加收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取樣人員所需交通費、雜費及住宿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以下簡稱本場)參照中央機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基準收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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