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六千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認證業務,…
- 第2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經驗證合格,使用有機…
- 第3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
- 第31條農產品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使用禁用物質…
- 第32條農產品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未依第十…
- 第33條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按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令二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期間,停止其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之處分:一、違反…
- 第34條農產品廣告中所涉農產品,有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二條所定情形之一者,除依本法規定處罰外,並得為下列處置:一、令委託刊播廣告者…
- 第35條有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所定情形之一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公布其違規情節、農產品之名稱、農產品經營者姓名、地址、法人或…
- 第36條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對認證機構及驗證機構之處罰,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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