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第8條 有機農產品標章得依產品、包裝或容器表面積之大小按比例調整尺寸,其直徑不得小於一點七公分。但因包裝或容器之限制,經驗證機構同意者,不受直徑最小一點七公分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