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母法 第18條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所稱農業學校畢業,係指公立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中等以上學校農業有關系科畢業。所稱青年,係指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農業學校畢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