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15條 法規:農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相關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農地利用與管理 第15條 主管機關對於集水區之經營管理,應會同相關機關作整體規劃。對於水土保持、治山防災、防風林、農地改良、漁港、農業專用道路、農業用水、灌溉、排水等農業工程及公共設施之興建及維護應協調推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