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 第9條 法規: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國際事務目 第9條 主管機關辦理本辦法之救助,應符合世界貿易組織之相關規範,其所需經費,由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