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平準基金管理運用準則 第7條 法規:農產品平準基金管理運用準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第7條 第四條第七款所指基金之用途如左:一、基金操作支出。二、辦理業務所需,並報經主管機關或受委託管理機關核備之費用。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受委託管理機關核定之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