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9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議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4-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9條 下列人員得列席委員會議:一、經邀約之農業及有關機關主管人員。二、本會主任秘書、技監、參事、各處處長及各室主任。三、其他指定之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