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農村營造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農村建設計畫之調查、規劃、執行及聯繫。二、農村風貌與生態景觀資源調查之執行及聯繫。三、農村實質建設工程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四、農村營造人力培育計畫之執行、聯繫及輔導。五、農村體驗與多元化行銷之協調、聯繫及推動。六、農村風貌型塑與綠美化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七、其他有關農村營造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