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30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第三章 水利小組 第30條 小給水路及小排水路養護、歲修經費之基準,由主管機關依據其水源、水路設施、耕作及灌溉方法等因素定之。農田水利會應參酌前項基準,編列養護、歲修預算,所需經費之半數由受益會員負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