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22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第三章 水利小組 第22條 水利小組之任務如下:一、小給水路、小排水路之維護、管理及修補。二、區域內用水之管理。三、協助工程用地之處理。四、區域內補給水路之設施。五、小給水路或補給水路分水門之管理。六、水利小組經費之經收及管理運用。七、其他水利業務之委辦或交辦事項。前項任務之執行,受農田水利會之監督指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