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 第4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署設秘書室,掌理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文書、檔案、印信、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組、室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