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條 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特設置就業安定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