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第6條 法規: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6條 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下列人員,申請工作許可,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一、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