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國民就業績優評選及獎勵辦法 第6條 法規:推動國民就業績優評選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6條 申請參加評選者,在申請截止日前一年內,有違反勞工法規受處分之情形者,不得申請參加評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