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國民就業績優評選及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推動國民就業績優評選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3條 主管機關辦理推動國民就業績優評選及獎勵時,應將辦理之當年度獎勵對象、獎勵事項、名額、評選項目、配分標準及申請時間公告之。主管機關辦理前項評選事項,得委託有關機關(構)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