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假返國辦法 第2條 法規: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假返國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