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第13條 法規: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三章 預為輔導調整支援措施 第13條 企業得申請預為輔導調整支援措施如下:一、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勞工所屬企業,得申請協助辦理勞工進修訓練、職務再設計補助及協助建立勞資自治協商機制。二、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勞工所屬企業,得為勞工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三、其他經本部公告之調整支援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