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外國人辦理轉換登記,以原從事行業之同一工作類別為限。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由具有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資格之雇主申請接續聘僱。二、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暴力毆打或經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視為同一工作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