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42條 法規: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相關法規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八章 罰則 第42條 有前條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