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19條 法規: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相關法規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穩定就業措施 第19條 雇主對於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有工作障礙或家屬需長期照顧時,得依其需要為職務再設計或提供就業輔具,或轉介適當之長期照顧服務資源。雇主依前項規定提供職務再設計及就業輔具,主管機關得予輔導或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