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7條 財團法人設立職業訓練機構及民營事業機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許可程序,應報請申請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後,送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設立證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