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5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5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實施方式、期間及內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行業、需求,採個別或團體方式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