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52條 法規: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八章 試題疑義與成績複查之處理 第52條 術科測試採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試題經查明有錯誤或瑕疵時,依下列規定處理:一、試題或其子題錯誤致無法作答時,該題或該子題不予計分,將其所占分數調配至該科目其他各題或該題之其他子題。二、試題雖有瑕疵仍可作答時,依修正之評閱標準評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