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15條 法規: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四章 試題命製與閱卷 第15條 閱卷採人工閱卷時,分為初閱及複閱,初、複閱應由不同人員擔任,並以複閱之評分為該科目之成績。初、複閱分數有重大誤差時,應交由第三人重閱,並以重閱分數為準。前項閱卷及評分方式,試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