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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檢查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危險性機械之竣工檢查、定期檢查、重新檢查、使用檢查及變更檢查之檢查費,如附表一。
既有危險性機械之檢查費,依前項竣工檢查或使用檢查之檢查費,加收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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