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第2條 法規: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顧問機構),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提供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技術性或專業性服務之法人或團體。 本條定義的名詞 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