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92條雇主對於有害氣體、蒸氣、粉塵等作業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工作場所內發散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時,應視其性質,採取密閉…
- 第293條雇主為防止含有有害物之廢氣、廢液、殘渣等廢棄物危害勞工,應採取必要防護措施,排出廢棄之。前項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及排…
- 第295條雇主對於勞工在下列工作場所工作,應依缺氧症預防規則,採取必要措施:一、坑內、深井、沉箱、儲槽、隧道、船艙或其他自然換氣不…
- 第295-1條雇主使勞工從事畜牧、動物養殖、農作物耕作、採收、園藝、綠化服務、田野調查、量測或其他易與動、植物接觸之作業,有造成勞工傷…
- 第296條雇主對於受生物病原體污染之物品,應予以消毒、殺菌等適當處理,以避免勞工感染疾病。前項處理受生物病原體污染之廢棄物時,應採…
- 第297條雇主對於有害物、生物病原體或受其污染之物品,應妥為儲存,並加警告標示。為避免發生污染物品洩漏或遭尖銳物品穿刺,前項生物病…
- 第297-1條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生物病原體危害之虞者,應採取下列感染預防措施:一、危害暴露範圍之確認。二、相關機械、設備、器具等之管理…
- 第297-2條雇主對於作業中遭生物病原體污染之針具或尖銳物品扎傷之勞工,應建立扎傷感染災害調查制度及採取下列措施:一、指定專責單位或專…
- 第298條雇主對於處理有害物、或勞工暴露於強烈噪音、振動、超音波及紅外線、紫外線、微波、雷射、射頻波等非游離輻射或因生物病原體污染…
- 第299條雇主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下列工作場所:一、處置大量高熱物體或顯著濕熱之場所…
- 第299-1條雇主使勞工於冷藏室、冷凍室、地窖及其他密閉使用之設施內部作業時,於該作業期間,應採取該設施出入口之門或蓋等不致閉鎖之措施…
- 第300條(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雇主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