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條雇主對於勞工在坑內、深井、沉箱、儲槽、隧道、船艙或其他自然換氣不充分之場所工作,應依缺氧症預防規則,採取必要措施。前項工作場所,不得使用具有內燃機之機械,以免排出之廢氣危害勞工。但另設有效之換氣設施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