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7條
第7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護面鋼之容許抗拉應力,依下式計算:σa1t1+σa2t2σa=───────t1+t2式中,σa、σa1、t1、σa2及t2各表示下列之值:σa:護面鋼之容許抗拉應力(N/m㎡)σa1:母材之容許抗拉應力(N/m㎡)t1:母材厚度(mm)σa2:合併材之容許抗拉應力(N/m㎡)t2:合併材厚度(mm)
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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