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3條 法規: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四章 監督及管理 第43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驗證機構之能力評鑑、技術一致性確認、人力培訓與資格審定及登錄管理等,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得委託國內專業團體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