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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型式驗證機構辦理驗證合格產品之監督作業,認其產品之產銷資料不符規定者,應通知受查驗者限期改正,並將其列為後續加強監督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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