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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標準適用之機械、設備或器具如下:一、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者。
二、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告者。
前項機械、設備或器具之構造、性能及安全防護,不得低於本標準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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