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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申報者應保存所登錄之產品符合性聲明書及相關技術文件,至該產品停產後至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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