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條 法規: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靠泊我國港口裝卸之船舶,其機具及裝卸設備,應符合船舶法及船舶設備規則等有關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