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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離職勞工要求提供其健康檢查有關資料時,雇主不得拒絕。
但超過保存期限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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