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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標準所稱時量平均濃度,其計算方式如下:第一次某有害物空氣中濃度x工作時間+第二次某有害物空氣中濃度x工作時間+..+第n次某有害物空氣中濃度x工作時間───────────────────=時量平均濃度總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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