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1條 法規: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三章 機械部分 › 第四節 操作部分等 第41條 伸臂為伸縮式者,伸臂伸縮時各節長度之比,應自根部向前端逐漸減小。但置有自動偵測各節伸臂長度,當吊掛物超過額定荷重時,能立即切斷其動作之過負荷預防裝置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