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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異常氣壓作業時,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實施勞工健康檢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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