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13條 法規: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九章 可燃性氣體等之廢棄 第213條 連續廢棄可燃性氣體或毒性氣體時,應檢測各該氣體之滯留濃度,並採取適當之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