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勞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一、酒醉或有酒醉之虞者。二、身體虛弱,經醫師診斷認為身體狀況不良者。三、情緒不穩定,有安全顧慮者。四、勞工自覺不適從事工作者。五、其他經主管人員認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