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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勞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一、酒醉或有酒醉之虞者。
二、身體虛弱,經醫師診斷認為身體狀況不良者。
三、情緒不穩定,有安全顧慮者。
四、勞工自覺不適從事工作者。
五、其他經主管人員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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