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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缺氧症預防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如受鄰接作業場所之影響致有發生缺氧危險之虞時,應與各該作業場所密切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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