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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標準所稱特定化學設備,指製造或處理、置放(以下簡稱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丁類物質之固定式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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