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2條 法規: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二章 結構部分 › 第四節 強度 第22條 結構部分應具有充分強度及保持防止板材挫曲、變形等妨礙安全使用之剛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