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9條 法規: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六章 附則 第49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