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條雇主於營建用提升機設置完成時,應填具營建用提升機竣工檢查申請書(附表三),檢附下列文件,向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竣工檢查:一、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外國進口者,檢附品管等相關文件)。二、設置場所平面圖及基礎概要。三、營建用提升機明細表(附表二十六)。四、強度計算基準及組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