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29條 法規: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三章 危險性設備 › 第三節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第129條 雇主於高壓氣體特定設備設置完成時,應向檢查機構申請竣工檢查;未經竣工檢查合格,不得使用。檢查機構實施前項竣工檢查時,雇主或其指派人員應在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