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5條 法規: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25條 雇主於處理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作業之場所,應置備下列規定之藥品材料等:一、肥皂或其他適當清洗劑。二、洗眼液、吸附劑及其他急救藥品等。三、氧化劑、活性白土及其他防止擴散之材料等。四、整補材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