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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之作業時,依下列規定:一、應於各四烷基鉛蒸氣發生源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二、應供給作業勞工不滲透性防護圍裙及不滲透性長統手套,並使其確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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